一、凡符合接見規定之受戒治人親屬或家屬,得於115年6月15日(星期一)至18日(星期四)期間,擇一日至本所辦理接見登記,並可依規定送入飲食。
二、有關接見相關事宜,請電洽本所接見室詢問:07-615413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