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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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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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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 

本所現行編制內之預算員額計有所長、秘書、總務科長、戒護科長、輔導科長、衛生科長、人事主任、會計主任、會計科員、藥師、護理師、醫事檢驗師各1人,科員6人,主任管理員10人,管理員50人,輔導員、臨床心理師各5人,社會工作員()4人,駕駛3人,技工1人、工友2人,合計98人;合署辦公之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少年觀護所計有管理員10人,以上現有員額總計108人。政風業務由明陽中學政風室主任兼辦,統計業務由高雄女子監獄統計室專員兼辦。

本所現設戒護科、輔導科、社工科、衛生科、總務科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政風室,辦理本所各項業務。

各科室業務職掌

戒護科:
  一、受戒治人之戒護、門戶鎖鑰之管理及本所之戒備;舍房、工場之查察及管理。
  二、管理人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。
  三、器械、戒具、消防安全設備、無線電通訊機與告警設備之使用、訓練及保管。
  四、受戒治人飲食、衣著、臥具、用品之分給及保管;清潔衛生事務之執行。
  五、受戒治人之身體與物品搜檢、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。
  六、受戒治人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。
  七、受戒治人入所、出所與攜帶物品、金錢之受付、保管及名籍簿、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。
  八、其他有關戒護管理事項。

輔導科:
  一、受戒治人之輔導、心理治療、教化及教育。
  二、受戒治人階段性處遇之審查。
  三、受戒治人報請停止戒治。
  四、受戒治人康樂活動、體能訓練及其獎勵事宜。
  五、受戒治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理。
  六、受戒治人之職能評估、技能訓練及勞動工作分配。
  七、受戒治人建教合作與出所後就業輔導之規劃及執行。
  八、新聞書刊之閱讀、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。
  九、監獄委託辦理之假釋相關事項。
  十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。

社工科:
  一、受戒治人入所指導。
  二、受戒治人之直接及間接調查。
  三、受戒治人之指紋及照相分類。
  四、受戒治人家庭、社會關係評估及處理。
  五、社會資源之運用。
  六、受戒治人出所後之聯繫。
  七、其他有關社會工作及調查事項。

衛生科:
  一、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。
  二、傳染病之預防及護理之訓練。
  三、受戒治人健康評估、健康檢查與尿液之採集及檢驗。
  四、受戒治人疾病醫療、衛生教育及醫療獎勵事宜。
  五、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。
  六、藥品調劑、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。
  七、受戒治人藥癮戒治。
  八、受戒治人疾病或死亡之陳報及通知。
  九、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。

總務科:
  一、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管理事項。
  二、出納、財物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。
  三、糧食之收支、保管、核算及造報事項。
  四、受戒治人福利之籌劃與督導及死亡之善後處理。
  五、公產及公物之管理。
  六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  七、不屬其他各科、室事項。

人事室:
  掌理戒治所人事事項。

政風室:
  掌理戒治所政風事項。

會計室:
  掌理戒治所歲計及會計事項。

統計室:
  掌理戒治所統計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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