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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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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06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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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      本所現行編制內之預算員額計有所長、秘書、總務科長、戒護科長、輔導科長、衛生科長、人事主任、會計主任、會計科員、藥師、護理師、醫事檢驗師各1人,科員6人,主任管理員10人,管理員50人,輔導員、臨床心理師各5人,社會工作員(師)4人,駕駛3人,技工1人、工友2人,合計98人;合署辦公之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少年觀護所計有管理員10人,以上現有員額總計108人。政風業務由高雄第二監獄政風室科員兼辦,統計業務由高雄女子監獄統計室專員兼辦。

      本所現設戒護科、輔導科、社工科、衛生科、總務科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政風室,辦理本所各項業務。   

 

二、業務職掌

社工科:
  一、受戒治人入所指導。
  二、受戒治人之直接及間接調查。
  三、受戒治人之指紋及照相分類。
  四、受戒治人家庭、社會關係評估及處理。
  五、社會資源之運用。
  六、受戒治人出所後之聯繫。
  七、其他有關社會工作及調查事項。

輔導科:
  一、受戒治人之輔導、教誨及教育。
  二、受戒治人階段性處遇之審查。
  三、受戒治人報請停止戒治。
  四、受戒治人康樂活動及體能訓練。
  五、受戒治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理。
  六、受戒治人之職能評估及技能訓練。
  七、受戒治人技能訓練指導及勞動工作分配。
  八、受戒治人建教合作與出所後就業輔導之規劃及執行。
  九、新聞書刊之閱讀、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。
  十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。

戒護科:
  一、受戒治人之戒護、門戶鎖鑰之管理及本所之戒備。
  二、管理人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。
  三、武器、戒具及消防器材之使用、練習及保管。
  四、受戒治人飲食、衣著、臥具、用品之分給及保管。
  五、清潔衛生事務之執行。
  六、受戒治人之身體與物品搜檢、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。
  七、受戒治人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。
  八、舍房、工場之查察及管理。
  九、受戒治人解送及脫逃者之追捕。
  十、其他有關戒護管理事項。  

衛生科:
  一、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。
  二、傳染病之預防及護理之訓練。
  三、受戒治人身體健康檢查與尿液之採集及檢驗。
  四、受戒治人心理輔導、心理治療及疾病醫療。
  五、病舍之管理。
  六、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。
  七、藥品調劑、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。
  八、受戒治人藥癮戒治。
  九、受戒治人疾病或死亡陳報及通知。
  十、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。

總務科:
  一、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管理事項。
  二、出納、財物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。
  三、受戒治人入所、出所及各項費用之收取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。
  四、名籍簿、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事項。
  五、糧食之收支、保管、核算及造報事項。
  六、受戒治人福利之籌劃與督導及死亡之善後處理。
  七、公產及公物之管理。
  八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  九、不屬其他各科、室事項。

人事室:
  一、關於職員任免、遷調之核簽擬辦事項。
  二、關於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。
  三、關於俸級之簽擬、待遇標準之審核事項。
  四、關於差假及勤惰之考查事項。
  五、關於獎懲核議事項。
  六、關於訓練、進修及考察之擬辦事項。
  七、關於考績、考成之籌辦及核轉事項。
  八、關於退休、資遣、撫卹案件之審議及核轉事項。
  九、關於福利給與及文康活動事項。
  十、關於各項人事資料報表之登記填報事項。
  十一、關於人事證明書類之核發事項。
  十二、關於公務人員保險事項。
  十三、其他有關人事事項。

會計室:
  一、關於歲入、歲出概算、預算、決算及半年結算報告之編製事項。
  二、關於歲入、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及修改事項。
  三、關於經費流用、預算保留及預備金動支申請事項。
  四、關於歲入、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事項。
  五、關於收支原始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證之製作、保管事項。
  六、關於會計報告之編製事項。
  七、關於內部審核及出納財務收支查核事項。
  八、關於政府採購案件監辦事項。
  九、其他有關會計事項。

統計室:
  一、關於統計業務之規劃辦理事項。
  二、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、整理、彙編、分析事項。
  三、關於各項統計報告、報表之提供事項。
  四、關於資訊業務之規劃、協調事項。
  五、關於案件表冊之歸檔、整理事項。
  六、其他有關統計事項。

政風室:
  一、關於政風業務之行政事項。
  二、關於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
  三、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。
  四、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  五、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覺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  六、關於本所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
  七、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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